电子商务:“务实”与“实务”
2002-08-20 1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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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跌报频传”,使IT业界弥漫着悲观的气氛。纳斯达克指数的飚升和暴跌,在很大程度上是投资者“信心指数”的升降所致。具有雪球效应的“信心指数”带有明显的非理性成份。正如当初的繁荣是一种“非理性的繁荣”,现在的衰败也是一种“非理性的衰败”。当初的信心指数之高是通过借高利贷而成其高,现在信心指数之所以低,是因为“借期”到了。
2000年初,互联网产业“春意正浓”的时候,我曾在CNET上写过一篇《警惕纳斯达克幽灵》的文章,因为当时我明显感到危险的资本游戏有可能使互联网产业遭受巨大的损失。而现在我感到我们应该在另一种意义上警惕纳斯达克的幽灵——悲观主义和怀疑主义的幽灵。对IT产业进行理性的分析,必须首先“把恺撒的归恺撒,把上帝的归上帝”,即资本游戏的得失与产业本身的发展区分开来,不让同出一源的盲目的悲观与盲目的乐观左右我们的判断。

对于IT业界来说,目前最重要的是真正调整心态,恢复对互联网的信心和责任。而所谓“责任”,其实是一种“反应能力”(在英文中,responsibility一词由response和ability复合而成),即在遭遇难题时不是手足无措或望风而逃,而是积极寻求务实的解决之道。

如果硬要把股灾之前的那段时间称为互联网的“春天”的话,那也不过是温室(由风险资本搭建的温室)里的春天,一个因急于求成而人为制造的春天,一个主要是做秀而不是做事的“春天”。作为那个“春天”的主要风景的电子商务,在“寒冬”来临时当然首当其冲,人们对它的怀疑和指责也最为强烈。

在我看来,电子商务(连同整个互联网产业)本身与“春天”和“寒冬”关系甚微,它有属于它自己的生长节奏。这个节奏是:从概念植入期(务虚阶段)到产业培育期(务实阶段),再到产业发展期(细化和深化阶段)。



美国著名的IT产业分析家史华兹在《网络经济学》中指出,“大多数早期的行销网站一时之间能吸引一群观众,原因就好比大家喜欢看婴儿学走路一样。这些网站吸引大家注意力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做得好,而是因为他们做了这个动作。”的确,电子商务最初之所以能得广泛的关注与喝彩,是因为从只是初现端倪的电子商务中感受到了“商机无限”。这商机全因“电子”而起,所有人们的关注点几乎全在“电子”,商家和投资者疾速膨胀的想象力全因“电子”而起,“商务”几乎被放在了存而不论的位置。

纳斯达克的骤变,使“拿雄心壮志和豪言壮语去兑换现金”的好时光嗄然而止。一年以前,偶尔也能听到“电子商务,重在商务”之类的说法,但只有在一年后的今天,当环境和心境完全改变之后,我们才可能真切体会到“商务”的本来含义。商务不是(至少不仅仅是)“请客吃饭”(豪华酒店里的新闻发布会),“不是做文章”(各种媒体上轻浮不堪的炒作和追捧),而是以盈利为目的务实的劳作。

在刚刚结束的第二届硅谷峰会上,主持人布洛卡夫对亚马逊的掌门人贝索斯开玩笑地说,几年来他们二人一直在玩一个文字游戏,他要贝索斯拼出“盈利”( Profit)这个词,而贝索斯给出的答案是一个读音相同但意义大相径庭的词——Prophet(预言家)。

梦里走了千万里,醒来仍然在床上。放弃夸张的想象(prophet),回返一切商务共通的本性(profit),是电子商务在一开始就应该选择、在目前的形势下不得不选择的发展路数。



这个时候,一些本来不成问题的问题反而又成了问题。到底什么是电子商务?同样以盈利为目的,但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真正差别何在?其核心优势何在?

当电子商务刚出现的时候,在普通消费者甚至在一些从事电子商务的人看来,电子商务就是在利用互联网买东西和卖东本,电子商务被简单等同于电子购物(e-shopping)。但严格说来,在互联网出现之前,电子购物早就存在(如电话购物、电视购物)。如果仅仅通过电子手段买卖东西,网上购物不仅不具备核心竞争力,而且很可能效率更低。比如,在一度大肆炒作的网上生存试验中,受试者纷纷抱怨网络速度慢、供货商少、可选择商品少,等等。但一个根本不会使用网络的人只需往附近的商店或饭馆打两个电话就万事大吉。如此网上购物,多少让人想起“郑人买履”的古老故事来。“郑人”之所以没能买到鞋,就在于他节外生枝而且恪守形式。

近似于电子购物的B2C被炒作一段后,代之而起的是C2C(eBay模式)和B2B话题的风行。尽管仍然是“故事”的成份远多于做事的成份,但这已表明对电子商务的理解深化了一步:电子商务不仅仅是一种交易活动;与仅仅作为传递商品信息和需求信息渠道的电视、电话不同,能承载深度信息、具有极强的互动性的互联网,不仅是一种信息渠道,更是一种交易与合作的平台。因此,电子商务不再被理解为电子购物,而是被理解为“电子商贸”(e-Commerce)。

E-Commerce的通常译法是“电子商务”。说到“电子商务”,通常就是指EC。但EC在含义上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Commerce(商贸)无法涵盖所有的企业行为(比如写字楼可以称为商务大楼,但不可以称为商贸大楼或商业大楼)。真正能涵盖企业行为的词不是Commerce,而是由Busy(忙碌)派生出来、含义比Commerce广得多的Business。一个充分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决不仅仅是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的企业,而是一个将全部的经营管理活动(如ERP、CRM)全部用网络来完成的企业,也就是詹姆斯·马丁所说的Cybercorp(计算机化机体,赛博企业)。

所以,比e-Commerce更准确地指称“电子商务”的,是e-Business。

说到E-Business,我们当然会想到首创这个说法的IBM。虽然IBM在1997年提出这个概念时赋予其特定的含义(就像HP提出e-Service一样),但它可以在普遍的意义上使用。就像IBM对电子商务的界定(“电子商务=Web +企业业务”)同样具有普遍意义一样。

电子商务从务虚转向务实,从“能够做”转向“做得好”,就是企业全面地、实实在在地利用网络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当VC、Nasdaq的角色变得黯淡以后,IT业界在相对沉寂中倒是获得了几分轻松,企业可以不必再在“他者的眼光”里做秀式生存,而是务实地生存——眼光向内,反身而诚,苦练内功。反过来套用肯尼迪的名言,我们可以说:在“大IT时代”,先不要问你们能为互联网做什么,而要问互联网到底能为你们做什么。

从e-Shopping到e-Commerce,再到e-Business,这是一个对电子商务认知的深化过程,也是一个电子商务从表象向实质演进的过程。反过来,只有当企业都实实在在地做企业事务,消费者和企业才可能进行确有实效的电子购物和电子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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